第221章 眼下嘛,轮到歌坛开张了。(第3页)
靓坤嘴角微扬,眼底掠过一丝满意。
这小子总算不傻愣到底。
他靓坤是谁?港岛风云人物,跺一脚整个铜锣湾都要震三震。他能低声下气?能受气?想都别想!
高志胜目光落在宋子杰脸上,淡淡一笑:“喜欢唱歌?”
“喜欢!”宋子杰答得斩钉截铁,没半分迟疑。
他不只是喜欢——他是真的唱得好。当年那首《当年情》,电影《英雄本色》的主题曲,就是他一把嗓子扛起来的。高志胜当时听完,当场拍板:这声音,注定要红。
高志胜指尖轻点桌面,笑意加深:“小马已经被我捧成港岛片酬最高的男演员,活得风生水起,进组就跟过年一样开心。”
他抬手一指宋子杰,语气温和却不容置疑:“现在,轮到你了。我决定,把你推上港岛歌坛巅峰,做最红的男歌手。”
宋子杰“腾”地站起身,声音都有些发颤:“高先生!您这么看得起我宋子杰,我……我真不知道说什么好!”
顿了顿,他又压低声音,眉头微皱:“可……我是差佬啊。要是成了当红歌手,会不会影响我的身份?上面查起来……麻烦不小。”
高志胜还没说话,靓坤先冷哼一声。
“阿杰,你这话我听着就来气。”他眯起眼,“我老表亲自抬你,多少人跪着都等不来的机会,你倒好,还在这儿磨叽?”
宋子杰咬了咬牙,拳头攥得咯吱作响:“李先生,我敬重您,也明白这是天大的恩情。可我的命根子是做个差佬,抓罪犯,斗恶鬼,跟黑暗不死不休。”
“如果非选一个——我宁可不当明星,也要穿这身警服,走到底。”
空气微微一凝。
靓坤翻了个白眼,嘀咕一句:“神经病。”
高志胜却笑了,眼里闪过欣赏。
“阿杰有血性,跟我和表哥一个样。”他语气一转,沉声道,“但你想过没有?当红歌手的身份,反而能帮你走得更远?”
他竖起一根手指:“第一,钱。有了钱,你就不会为油盐酱醋低头,更不会被贼人拿金钱腐蚀。一个清廉的差佬,配上雄厚的财力,才是真正的铜墙铁壁。”
第二根手指抬起:“第二,名气。你想升职?光靠功劳不够。长官们得知道你是谁。等你开演唱会,报纸头条天天登,警局里谁不认识‘那个唱歌的宋sir’?”